广东成人高考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
①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③ 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2.报考条件:
① 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含中专、职校、技校)或同等学力文化程度。
②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
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③ 本市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报名)。
④ 非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人员(凭在深工作证明报名)。
二、报考方式
考生报考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到报教学点确认,缴纳报名考务费等。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可在学院网站上报名预登记,待网上正式报名时间确定后,学校将以手机短信告知。
四、考试时间
成人高考时间是全国统一的,一般安排在每年十月份第四个星期的周六和周日进行。
五、报考科目
报考高起本的考生,统考4科;报考高起专的考生,统考3科;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统考3科。
六、录取原则
以成人高考成绩为录取的基本依据,实行学校负责,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
件、考试成绩达到广东省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将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录取照顾政策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地区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考生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8)其他符合教育部规定照顾对象的考生。
(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八、免试入学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就读专升
本:
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
报名方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办法。